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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号公告规定的一次性申请缴回留抵退税或即征即退,是否只能申请一次?

发表时间:2022-06-23 浏览:400 来源:本站

14号公告规定的一次性申请缴回留抵退税或即征即退,是否只能申请一次?

14号公告规定,纳税人可以在2022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将已取得的留抵退税款全部缴回后,按规定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纳税人自2019年4月1日起已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可以在2022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将已取得的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税款全部缴回后,按规定申请留抵退税。

上述规定中的一次性全部缴回,是指纳税人在2022年10月31日前缴回相关退税款的次数为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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