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燕 立即咨询
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前言
你是否曾经遇到过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抵扣的精确时间把控问题?
当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转变为一般纳税人时,如何合理处理之前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避免税务风险,成为了摆在企业面前的一道难题。
接下来,让我们通过一个实际的服务案例,来探讨如何精确把控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抵扣的时间。
A 公司为我司财税内控检查客户,该公司为集团母公司,在公司成立的初期阶段,按照税务规定被认定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随着公司业务的拓展和规模的扩大,该公司后续成功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在此过程中,公司遇到了一个关键的税务问题:在成为一般纳税人之前,该公司已经收取了部分增值税专用发票。
在财税内控检查中,我们服务团队发现了该集团母公司存在的一个税务风险点。
虽然该公司并没有实际的经营业务,但在某个检查年度,公司财务处理中出现了“调整待认证进项税(以前为小规模按含税价入账)”的凭证。
这意味着,公司试图将小规模纳税人时期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进项税进行认证抵扣,总额达到约5万元。这样的操作可能存在多认证抵扣进项税的风险。
针对这一问题,我们采取了以下的服务策略:
1、与公司进行深入沟通,明确其由小规模纳税人转为一般纳税人的具体日期。
2、详细询问并检查在该日期之前,公司是否有过经营收入并申报过增值税。
3、结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9号的相关规定,分析公司在小规模纳税人时期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可以在转为一般纳税人后进行抵扣。
经过沟通,我们了解到虽然该公司没有实际经营业务,但在小规模纳税人时期,公司确实对收到的“三代个税手续费返还”申报过增值税收入并纳税。
然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公告,公司虽然申报了增值税,但由于没有实际经营收入,因此不满足文件要求的抵扣条件。
根据我们服务团队的分析,公司最终决定将在小规模纳税人时期收取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所确认的进项税额进行了转出处理。
这样的处理避免了未来可能出现的少缴纳增值税及增值税留抵退税多退税的风险,确保了公司税务处理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通过本次服务,我们不仅帮助公司解决了潜在的税务风险,还提升了其对于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抵扣规定的理解和遵守意识,为公司的稳健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税务保障。
如果你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涉税风险处理方案或者有任何疑问,欢迎随时联系我们!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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