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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案例第7期 :增值税风险案例:大数据风险评估,兼营业务增值税进项税额处理的风险案例分析!

发表时间:2023-11-27 浏览:127 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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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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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税收优惠政策频繁出台,对于企业来说,税务处理也变得越加复杂,如何准确理解并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确保税务合规,成为了一项重要的挑战。本期服务案例分享,我们将通过一个真实案例,探讨企业在增值税进项税额确认过程中对于政策理解的风险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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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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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例涉及的企业我们用“A公司”代表,A公司以软件开发、销售、维护为主要业务,兼营跨境免税服务与国内应税服务。企业同时申报了免税与应税销售额,因其申报无进项转出数据,触发了税务预警,税务局要求其提供资料予以说明。经税务机关风险评估认定,该企业未将免税业务与应税业务的进项税额分开核算,要求其转出进项税额近500万元,同时退回前期已收到的留抵退税款近200万元。企业负责人非常着急,为自已平时对企业财税业务不够重视而懊悔,也为可能接受税务机关的处罚而担忧,要求我们就该涉税事项提出解决方案,并为企业的税务风险进项全面“健康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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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思路

我们服务团队立即A公司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开展清理,通过企业财务人员沟通发现,财务人员对税收政策掌握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账面核算不准确

该企业提供跨境服务免征增值税,但未与国内应税服务分别核算,统一通过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核算,未设置明细科目区分,是通过辅助项目区分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不得免税、减税。”因此,我们认为A公司直接进行免税申报存在潜在税务风险。针对该风险,我们A公司财务核算提出了整改意见,要求企业免税业务及应税业务分核算,并完善相关会计核算资料

2.进项抵扣政策掌握不足

因为A公司未将应税项目与免税项目分别核算,税务机关认定该公司进项税额全部为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要求A公司进项转出500万元。针对该问题,我公司认为A公司兼营免税及应税项目,其进项税额应进行以下三方面的划分:一是明确归属于应税项目的进项税额,该进项税额可以直接抵扣;二是明确归属于简易计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进项税额,该进项税额不能抵扣,应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三是同时用于应税项目免税项目的进项税额,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二十七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及第二十九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按照上述公式依据年度数据对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进行清算。”按照以上规定,我们对A公司的进项税额进行全面清理,按照应税与免税的标准区分,并辅导该公司及时转出不能抵扣的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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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成效

我们通过对A公司应税项目及免税项目的排查分析,准确核算出A公司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金额达200多万元,比税务局评估的数据减少了200多万元,进项税额抵扣后,也无须退回前期已收到的留抵退税款近200万元。同时,我们也对该企业的财务人员就进项税额抵扣的范围、标准、流程等内容进行了培训,并就企业的财务核算提出了建议,避免在以后的经营过程中发生类似问题。通过我们的服务,及时为企业化解了税务风险,也让企业享受了应有的优惠。企业负责人对于我们的服务给予高度评价,也表示:“专业的事应该交给专业的人来做,以前对税务不够重视埋下了风险的种子,在以后的经营中,要重视税务合规建设,既要及时自查自纠,也要定期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排查风险,为企业的长久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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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总结

随着现代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及税收政策的不断变化,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面临的财税风险也与日俱增,这对涉税专业机构提出了新的挑战。面对挑战,我们始终将满足客户税务合规的需求放在首位,根据客户存在的问题,提供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帮助企业直观了解经营状况及税务风险,并针对性提出税务合规建议,提高企业税务风险监测和管控能力,依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

财税管理要合规,日常检查少不了

闭环管理要搭建,“防火”机制保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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