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燕 立即咨询
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中国国家税务总局26日公布,税收大数据显示,上半年全国数字经济核心产业销售收入同比增长34.2%,两年平均增长20.8%。数字经济发展态势向好,正逐步成为助推经济发展的新引擎。
当天在北京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据国家税务总局收入规划核算司副司长赵连伟介绍,对照国家统计局标准,国家税务总局利用税收大数据,对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展情况进行了统计分析。数字产品制造提质增效,数字产品服务潜力不断释放,数字技术应用加快拓展,数字要素驱动创新加速突破。上述结论,得到以下税收数据的支持。
上半年,全国数字产品制造业销售收入同比增长26.3%,两年平均增长13.6%。其中,智能设备制造、集成电路等电子元器件及设备制造销售收入增势向好,两年平均分别增长39.9%和16.8%。
上半年,全国数字产品服务业销售收入同比增长28.8%,两年平均增长13.7%。其中,数字产品零售、数字产品维修销售收入两年平均分别增长16%和16.2%。特别是电子数字出版物零售、计算机软件零售、通讯设备修理业销售收入增速较快,两年平均分别增长19.6%、19.8%和19.1%。
上半年,全国数字技术应用业销售收入同比增长35.3%,两年平均增长26.4%。其中,互联网相关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服务销售收入两年平均分别增长46.5%、27.1%和26.1%。特别是应用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服务销售收入增速较快,两年平均分别增长64.6%和60.7%。
上半年,全国数字要素驱动业销售收入同比增长56.2%,两年平均增长34.9%。其中,供应链管理等其他数字要素驱动业、数字内容与媒体销售收入增势向好,两年平均分别增长30.2%和46.7%。
赵连伟表示,从上述数据来看,数字经济的新引擎作用愈加凸显,成为稳定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
中新社记者 赵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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