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针对全面实施“托管+拓展”课后服务模式,课后服务收费遵循“家长自愿、成本补偿、非营利性”原则,中小学课后服务和假期托管收费如何缴纳增值税?
答复: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再保险、不动产租赁和非学历教育等政策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规定,一般纳税人提供非学历教育和教育辅助服务均可按简易计税缴纳增值税。
税务机关目前对该业务没有形成统一的意见,认为增值税税率适用于简易征收3%或免税,由于税收政策未明确,为规避税收风险,建议暂按简易3%申报增值税,如果后期税收政策明确适用免税,再按免税进行增值税申报。
政策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
十三、一般纳税人提供教育辅助服务,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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