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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发布依法惩治危害税收征管典型刑事案例之如何避免陷入虚开发票的法律泥潭

发表时间:2024-11-27 浏览:114 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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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解释


税收是国家财政的最主要来源,税收政策是国家实施宏观调控、调节收入分配的重要工具。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税收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要“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危害税收征管犯罪,不仅扰乱国家税收征管秩序,逃税、骗税等犯罪更直接危害国家税收,侵蚀国家经济基础,破坏社会诚信体系,危害严重,必须依法惩治;对情节严重、给国家税款造成重大损失的,更应从严打击。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依法惩治危害税收征管犯罪,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水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制定了《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为强化《解释》的贯彻落实成效,“两高”同时发布8个依法惩治危害税收征管典型刑事案例。这些案例导向鲜明,彰显了司法机关依法惩治税收犯罪,维护国家税收安全的坚定决心。


一是严格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一方面,对严重危害税收征管犯罪必须坚决从严打击。长期以来,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在公安、税务机关的大力支持下,始终保持对涉税犯罪从严打击的高压态势。一大批危害严重、社会关注度高的犯罪分子受到严惩,有效维护了国家税收征管秩序和国家财产安全。另一方面,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家座谈会上的讲话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精神,对实体企业涉税犯罪区分情况,做到当宽则宽,对情节较轻、危害不大,因有关人员法治意识淡薄、企业规章制度不健全等原因实施的犯罪,尽可能给予企业合规整改机会,对于能够通过合规整改、挽回税款损失的,依法从宽处理,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如,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7山东某防水材料公司、徐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对有实际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依法适用企业合规,对合规整改合格的涉案单位作酌定不起诉处理,促进民营企业合规守法经营。


二是严格贯彻罪刑法定原则。涉税犯罪专业性强,争议点多,法律关系复杂。《解释》对有关法律适用中的争议问题作了明确。比如关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与逃税罪的区分,是理论和实践中的难点。定罪量刑必须坚持罪刑法定,坚持主客观相统一。《解释》将为虚增业绩、融资、贷款等不是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的核心功能而虚开的行为,排除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以外,即以例外性规定的方式,限缩了该罪的适用范围,既符合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也突出了本罪打击的重点。


三是引导纳税主体增强纳税意识。危害税收征管犯罪,无论是逃税、骗税,还是虚开、伪造、非法出售发票类犯罪,归根结底都与纳税主体法治意识淡薄有关。逃税、骗税行为直接危害税收,换言之,就是行为主体通过税收侵占国家利益;即便是发票类犯罪,也是因为社会有需求,才催生虚开、伪造、非法出售发票等犯罪;逃避追缴欠税的行为人,在欠缴税款的情况下还通过转移财产等手段逃避纳税义务,不守诚信,主观恶性较大。近年来,全国税务、公安、检察、法院等执法司法机关,齐心协力,对涉税违法犯罪行为形成共同打击合力,2023年在全国自上而下建立了八部门常态化打击虚开骗税工作机制,以查促治、以打促改,在全社会营造“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的法治氛围,以严的手段引导社会主体不断增强纳税意识,提高税法遵从度。


下一步,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继续加大对危害税收征管犯罪的打击力度,统一案件裁判标准,完善工作体制机制,有力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以实际行动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司法支撑和服务。




前言

在当今复杂的税务环境中,企业如何确保合规经营,避免因虚开发票而面临法律风险?当虚开普通发票的行为被视为犯罪时,企业是否意识到这一点?本文将从税务师事务所的专业视角,深入分析杨某虚开发票案,探讨其带来的风险和教训。


案例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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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至2022年,杨某利用近亲属或他人名义注册了11家公司。在没有实际经营业务的情况下,杨某通过中间人刘某和傅某某等人,采用虚假走账、资金回流等手段,利用这11家公司对外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杨某从中收取票面金额0.5%-1.5%的好处费,获利总计340万余元。经税务机关稽查,杨某共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14370份,累计票面金额超过12亿元。


发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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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杨某通过设立多家空壳公司进行虚开,表面上看似合法,但实际上没有任何真实的经营活动。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税收管理规定,给国家税收造成了损失。

其次,杨某的行为不仅涉及税务违规,还可能引发更严重的法律后果。虚开发票不仅是逃税的手段,更是财务造假和其他犯罪活动的温床。

最后,杨某的虚开行为对市场经济秩序造成了严重扰乱,助长了腐败现象,损害了社会风气。


服务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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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税务顾问,我们提出以下服务思路:  

首先,企业应建立严格的内部控制体系,确保所有发票的开具和使用都有真实的交易支持。

其次,定期进行税务合规培训,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确保他们了解虚开发票的法律后果。

再次,企业应主动与税务机关沟通,保持透明度,及时处理可能出现的税务问题。

最后,建议企业在业务开展前进行全面的税务风险评估,确保合规经营。


案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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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检察院以杨某涉嫌虚开发票罪提起公诉。法院认为杨某的行为情节特别严重,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该判决一审后未提出抗诉或上诉,已发生法律效力。


总结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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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强化内部控制: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确保发票的合规使用。

2. 提高法律意识:定期进行税务合规培训,增强员工的法律意识。

3. 主动沟通:与税务机关保持良好沟通,及时处理税务问题。

4. 风险评估:在业务开展前进行全面的税务风险评估,确保合规经营。


通过杨某的案例,我们可以看到虚开发票行为的严重性及其对企业和社会的影响。


如果你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涉税风险处理方案或者有任何疑问

欢迎随时联系我们!
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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