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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购进的配件发票开具内容为品类,因种类多,无法一一列示开具的,应附销货清单。

发表时间:2021-10-22 浏览:359 来源:本站

法规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
第十二条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可汇总开具专用发票。汇总开具专用发票的,同时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附件2),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结论 企业应加强增值专用发票的审核,对于汇总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取得防伪税控工具开具的加盖有发票专用章的销货清单,避免因接收到的专用发票不符合规范而形成的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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